各有关单位:
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,请各单位有计划地培养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,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出国项目。各单位应按照选派条件,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安排好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,做好人选推荐工作。各单位人事秘书应仔细阅读本通知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为“CSC”)网站相关材料,做好宣传和答疑工作,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,及时汇总上报。
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派条件
(一)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及拟聘为师资人选的博士后。申请人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,如参与外方科研或赴外方修习专门课程回国讲授,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。
1.教师申请人申请时应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,即连续工作五年可申请使用一年学术假,连续工作两年半可申请使用半年学术假;申请提前使用学术假的教师原则上应来校工作三年。
2.拟聘为师资人选的博士后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。
(二)申请人应符合CSC《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》(详见: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82bb1373d23145eb91a2a19190b809c6.shtml) 规定的基本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,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。
2.具有中国国籍,须为高等学校、企业事业单位、行政机关、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。
3.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在工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。
4.身心健康。
5.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。
6.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。
(详见: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73b6680b1d2449a29912988d0d49f716.shtml)
7.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:
(1)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;
(2)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、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;
(3)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;
(4)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;
(5)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;
(6)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(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);
(7)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、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,但以下所列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: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(DAAD/DFG)、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、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、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、中国-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(访问学者)、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(暑期研修生类别,留学期限1个月)、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(提供国际旅费资助)、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/本科生/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/硕士研究生的项目。
8.符合所申请各项目的其它要求,详见2014年留学项目专栏:
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1c97f64f91e34e92ae01ed409bfa7f4e.shtml
二、各类项目信息
(一)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项目
1.时间安排(新变化):
校内截止:2013年11月29日;网上报名:2014年1月5日至10日;结果公布:2014年3月;留学资格: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(仅一年)。
2.选派规模(新变化):2014年全国规模扩大300人至2800人,其中高级研究学者200人,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2600人。
3.派出渠道:派出渠道若为“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”则为申请人自行联系,或通过单位合作渠道联系。CSC和国外多所院校签署协议,申请人也可依托CSC现有合作渠道派出,如要申报此类项目,须具备相应申请条件。
4.申请条件注意要点:
(1)年龄: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,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,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
(2)邀请信: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。
(3)外语条件:应达到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》规定的合格标准,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,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,亦可申请,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,如WSK/TO
附件1: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.doc
附件2: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候选人一览表.xls
附件3: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通知.docx